中国设备管理协会工程建设服务中心理事会管理办法

[设备协会管理员] 供稿 / 2022-10-17 00:00  /  1次浏览  /  加入收藏



理事会是中心的核心议事和决策机构,以“共商、共建、共享”为原则,以“创新、创业、创优”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聚人聚事,共同贡献于工程建设和建设机械行业高质量发展。

一、 理事单位级别

分为四级,分别为: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副理事长单位、常务副理事长单位。

二、入会条件

申请加入中国设备管理协会工程建设服务中心理事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设备管理协会工程建设服务中心理事会章程;

(2)有加中国设备管理协会工程建设服务中心理事会意愿;

(3)中国工程建设及建设机械相关行业中有正向影响力的骨干企事业单位。

三、入会程序

(1) 填写《中国设备管理协会工程建设服务中心理事会入会申请表》,并提交至秘书处;

(2) 中心处核实注册文件,并审核批准;

(3) 审核批准后,中心处办理入会手续;

(4) 企业缴纳理事单位年费;

(5) 通过审核后,中心理事会向新理事单位颁发会员牌匾。


四、退会须知

(1) 中心理事会秉承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

(2)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中心秘书处,并交回会员证书,会员牌匾;

(3) 会员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中心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4) 会员如有违法、违纪或违反中心章程的行为,经中心常务理事会或会长办公会议表决通过,可予以除名。

五、理事单位义务

(1)遵守中心理事会章程,奉行协会宗旨;积极参加中心理事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常务)副理事长单位鼓励积极牵头组织行业公益活动;

(3) 协助中心理事会进行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行业研究调查;

(4) 对中心理事会工作流程、工作计划等提出建议;

(5) 会员企业需指定专门部门、专门人员负责与中心理事会处联络工作,遇有调整及时与中心理事会处沟通。